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为: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者的相同点为都是通过提供劳动获取报酬。
二、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萤火法务网提醒您,通过下列材料能够确定存在着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书面的劳动合同;
2.发给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3.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服务证”;
4.以及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记录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劳动关系纠纷律师费谁承担
劳动关系纠纷律师费是由委托方支付。律师收费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且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否则无权要求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