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他人房屋出租合同是否有效
将他人房屋出租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出租人是否同意转租。
1.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这意味着,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人房屋出租的合同是有效的。
2.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转租,或者出租人知道转租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也可以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在这些情况下,将他人房屋出租的合同同样有效。
二、代签租赁合同的效力
代签租赁合同的效力取决于代签人是否获得了当事人的授权委托。
1.如果代签人获得了当事人的授权委托,那么代签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2.如果代签人没有获得委托授权,那么合同的效力待定。
3.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同事后经过了当事人追认,那么代签的租赁合同同样有效。但如果合同没有经过当事人追认,那么代签的租赁合同将无效。
4.如果代签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且未经被代理人追认,那么该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三、租赁合同的审查要点
在审查租赁合同的有效性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要点: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例如,需要审查租赁双方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2.要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如果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且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将无效。
3.要确认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合同双方需要对合同内容知悉并了解,并在对合同内容认可的情况下签字(盖章)确认。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人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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