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失业证都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失业证都需要以下证件: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按政策规定迁入本地户籍的失业人员,凭其审批入户的材料及本人档案,或档案相关证明材料。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办理失业证的条件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按州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5.城镇复员退伍军人申请自谋职业的;
6.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按州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三、办理失业证的程序
萤火法务网提醒,办理失业证应按照以下手续办理:
1.到居住地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具未就业证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准备三张二寸免冠照片,居住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准备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市城镇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在劳动保障事务所登记填写失业登记证审核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审批通过后,就可以到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