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买的保险离婚时怎么分割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应进行分割。
2.对于婚后购买的保险,其分割方式如下:
3.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且离婚时仍处于保险期间,若投保人选择不再继续投保,保险人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若投保人决定继续投保,则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5.对于婚前购买的保单,如果缴费期已经结束,那么该保单属于个人资产,不进行分割。
(1)如果缴费期尚未结束,则婚后缴费部分的现金价值的一半应分割给另一方。
(2)如果能证明婚后缴费的资金全部来源于个人账户,那么这部分资金不进行分割。
6.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为第三方(如己方父母、非婚生子女等)购买保险。
7.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发生此类情况,法院通常会判决投保人向另一方支付婚姻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8.建议夫妻在配置保险时优先考虑重疾险、意外险、高端医疗保险等,并尽量选择趸交保费的方式。这样,即使离婚时需要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付出的对价也会相对较少。
9.这些保险在疾病发生时所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能为个人的生活提供充足的保障。
二、借款协议与离婚处理
1.现行法律并未禁止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借款的行为,因此夫妻之间的婚内借款是合法有效的。
2.当夫妻之间发生借贷关系时,如果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并且借款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那么应视为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处分。
3.在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这意味着,夫妻之间借的钱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偿还。
婚姻是场长期旅行,面对风险如何抉择?读完本文,你对婚后保险和借款协议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吗?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建议,请随时在萤火法务网上发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