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中患者应提交哪些证据
在医疗纠纷中,患者作为申诉方,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患者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1)患者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2)如果患者因故无法亲自处理,如患者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需提供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他们与患者的关系。
2.医疗资料复印件:
患者或其代理人需要复印并保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等在内的全部医疗资料。
3.误工证明及费用单据:
(1)如果患者或其家属因医疗纠纷导致误工,需要提供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2)患者还需提供相关的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3)如果患者伤残或死亡,还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残疾用具费单据、丧葬费单据,以及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4.专家意见及其他证据:
患者还可以提供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据。
二、法律规定与提交期限
1.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3.这意味着,在医疗纠纷中,患者和医疗机构都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除了文中提到的证据,还有哪些材料能支持你的主张?快来萤火法务网获取更多专业建议,我们帮你构建完整的证据链,让维权更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