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协议可以更名吗
1.拆迁安置协议签署后,通常情况下,无论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都不一定可以更改协议中的名字。因为拆迁安置协议一旦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成立,即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非经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协议主体,也不能随意增设额外义务。
3.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名字,拆迁安置协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更名的。这意味着,只要拆迁方和被拆迁方都同意更改名字,并且新的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协议就可以更名。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
在买卖拆迁安置房时,有几个重要的注意事项。
1.需要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那么还是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的。
2.检查房屋质量也是非常重要的。在签署房屋认购书时,被拆迁人要认真仔细地查看认购书中关于房屋验收、房屋质量以及发生上述问题时的解决途径等各项条款。
3.还需要注意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限制。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后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五年)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三、取得房产证后可否换名
1.取得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后,是可以换名的。但是具体的换名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
2.在一些地区,可能需要按照拆迁协议上签署的名字办理房产证,然后再进行过户。因此,在进行房产证换名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当地的政策和流程。
3.房产证换名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直接添加和赠予。
4.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直接添加配偶的名字。如果是非婚姻存续期间或者亲戚朋友之间的赠予,则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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