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补偿款属于什么纠纷
拆迁补偿纠纷可能属于民事纠纷、行政纠纷。没有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之前引起的纠纷,一般都属于行政纠纷。
1.若纠纷当事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此时无疑是行政纠纷。
2.被拆迁方若是对拆迁决定不服,但是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引起的纠纷,也属于行政纠纷。
3.达成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后,一方不愿意履行合同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二、协议包含的主要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建筑面积、房屋类型及系数换算等;
2.货币补偿的金额,以评估价为准,低于各区公布的最低补偿标准的,以最低标准为补偿金额;
3.拆迁支票的具体支付时间,以防拆迁公司拖延支付;
4.搬迁时间和过渡方式,明确市民何时搬走和如何过渡;
5.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如提前搬迁的奖励款、空调拆装和搬家费的补贴等。若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方式安置,协议中还应包括安置房屋的具体情况,如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和层次等。
三、补偿协议份数与当事人
1.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为一式三份。拆迁方、被拆迁方及动迁主管机构各持一份。
2.在协议中,必须注明当事人的企业、名字、经办人员名字,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应。
3.对于非自己居住的房屋,如需拆迁,拆迁方需与被拆迁户和房屋承租人共同签订合同。
4.在农村征地补偿费协议中,一般情况下需要三份协议:
5.一份提交给相关市县政府保存,一份提交给相关市县土地主管部门保存,还有一份由当事人自己保存。
在处理拆迁补偿款纠纷时,了解协议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非常重要。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疑问,欢迎继续在萤火法务网上提问,我们会为你提供更多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