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取得国籍的方式
取得国籍的方式如下:
1.以出生的方式取得;
2.以申请加入的方式取得。
萤火法务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二、注销国籍的法律程序
1.提交书面申请;
2.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中国护照的还要提交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已和外国人结婚或在国外已获永久居留资格的,提交结婚证明或国外永久居留资格证明(复印件)。
4.中外混生儿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须提交本人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和中国籍父(或母)亲的国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5.被外国人领养的中国籍儿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须提交领养公证书和养父母双方或一方身份证件复印件。
6.提交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7.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书》并交纳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四张,若有随同出籍子女的则需交合拍的照片。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三、什么是加入中国国籍的条件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条件是: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的。
3.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1)中国人的近亲属;
(2)定居在中国的;
(3)有其它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