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从长沙回到昆明的金女士出现腿部肿大的情况,丈夫金先生说,这可能与前两天搭乘飞机的不愉快经历有关。16日,金女士因为怀孕30周,被航空公司拒载,在机场滞留6个多小时后,签订了免责协议后,才成功登机。记者从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及多家航空公司获悉,基于安全考虑,孕妇搭乘飞机需具备一定条件,其中要求开具诊断证明的孕周数都是32周,但拒绝承运的周数有一些不同。
旅客:怀孕30周登机被拒后滞留6小时
“原本计划下午三点多从长沙起飞,五点多可以回到昆明家中。”金先生说,最终他们16日深夜12点多才回到昆明。金先生说,4月9日,他和妻子从昆明飞到长沙。出发前他特意在网上查了资料,资料显示,孕期不超过32周的孕妇可以搭乘飞机,不需要开证明。9日当天从昆明飞往长沙过程中,他们没有遇到相关阻力。但16日从长沙飞往昆明登机时,却被机组人员拦住了。
金先生说,当机组人员得知他妻子已怀孕30周后,便不允许登机,原因是“超过了28周”。金先生当时解释说,相关规定是不超过32周,但航空公司机组人员仍不让登机。
在机场滞留6个小时后,航空公司答应改签,并根据金先生提供的孕检报告等资料,签订了免责协议,这才让二人登机。
航空公司:当时孕期证明书已被托运走
金先生夫妇俩搭乘的是东方航空公司执飞的飞机。该航空公司驻黄花国际机场现场工作人员解释说,对于孕妇等特殊旅客,公司有相关规定:其中,对于孕期不满32周的孕妇,需要孕期证明,同时签订免责协议;孕期32周至35周的孕妇,还需要有医生单独开具适宜乘机的证明书。
关于当天发生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解释说,当时金先生的妻子看上去肚子比较明显,基于安全考虑,需了解孕期的实际情况。而金先生夫妇的行李刚托运走,诊断书和病历本都放在行李中,没法证明孕期的实际情况。后来行李退回后,才取出行李中的诊断书和病历本等资料,证明孕期没有超过32周。签订免责协议后,改签晚上9点的飞机。其间,该航空公司也做了不少协助工作。
长沙市中心医院产科副主任医师郑岚琳介绍说,不建议孕妇搭乘飞机,尤其是怀孕的前三个月和后三个月。因为前三个月容易出现恶心恶吐及易流产等情况,后三个月也容易出现子宫收缩早产及胎盘脱落等状况。孕期13周至32周期间相对安全,但搭乘时也要随身携带孕检报告单和病历本,以便出现状况时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