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款结算流程是什么
1.工程款结算流程要求建筑工程完成施工后,经过竣工验收合格。
2.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如果存在约定的结算方式,就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3.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结算方式,那么就需要参照有关部门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进行审计,以确定最终的工程款结算金额。
4.这一流程确保了工程款的结算既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又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从而保护各方利益。
二、工程结算法律依据
工程结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1.根据该解释,第十九条规定了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2.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3.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三、工程结算遵循原则
在工程结算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及时性原则:对内对外结算应按合同约定,确保签证、计量和结算的及时性。对内结算最长不得延期一个月,以保证结算的效率和准确性。
2.工程量统一原则:对内结算实体工程量应不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避免出现对内结算工程量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的情况,确保结算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价格统一原则:对于合同外项目单价,对内结算单价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的单价,以控制成本和费用。
4.费用可控原则:分部分项工程对内结算总额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结算总额。同时,应严格控制零用人工、设备费用和材料费用,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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