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资格条件是私募基金所需的
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具备以下条件: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2.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5.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6.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7.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注:各地区对于注册资本的要求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
二、私募基金风险有多大
1.信息不透明。信息不透明在私募基金领域更为明显,在投资方案、资金转移、项目跟踪管理等涉及投资运作和管理的全过程,都有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可能。
2.投资者抗风险能力较低。私募基金的收益率高,因此吸引了很多投资者参与,虽说也设定了高达百万元的准入门槛,但是投资者并不具备相应的抗风险能力。
3.基金管理人资质参差不齐。私募基金和基金经理都没有任何行业准入资格的要求,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行业地位、市场认同度都存在较大差异。
4.道德风险较高。基金项目是以合伙形式成立的,投资者由于受到专业、地理、时间等的限制,很难对项目做出监督和管理。所以私募基金的道德风险较高。
5.项目融资专业度不够。项目融资对实务经验和专业能力的要求很高,往往超过了一些私募基金经理或管理团队的能力范围。
6.提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私募基金往往会以高收益高回报作宣传,来吸引投资者投资。甚至有时也会故意夸大收益率、隐瞒项目的重要信息的,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可能性。
三、私募基金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萤火法务网提醒,私募基金的法律风险包括:
1.上市退出的法律风险,卖方往往隐瞒一些隐性债务;
股权转让退出的法律风险将在投资协议中与公司约定,私募股权基金出的回购条款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
2.清算退出的法律风险,私募股权基金在投资时往往与被投资企业约定优先清算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可以随时退出的回购条款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
3.清算退出的法律风险,私募股权基金在投资时往往与被投资企业约定优先清算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