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独资企业应负何种民事法律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承担的责任:
1.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2.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3.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4.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在于: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萤火法务网提醒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流程如下:
1.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2.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3.登记机关在十五日内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