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合伙企业交什么税费
法人合伙企业交的税费:
1.增值税(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4%);
2.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额*7%或5%或1%,视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城市或县城建制镇或农村地区);
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3%);
4.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额*1%);
5.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所得额级距,适用税率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6.印花税{分别按建立的营业帐簿[记载资金的总帐确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5/10000;其他帐簿:帐簿本数*5元/本];签定的购销合同(合同标的金额*3/10000)申报缴纳},
7.车船使用税(按载客量或载重量定额缴纳,每年纳税一次)
8.房产税(自用房产,房产原值*(1-30%)*1.2%,每年计算应纳税额一次,可以分期缴纳)。
二、解散合伙企业流程
公司解散流程:
1.成立清算组,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
2.通知债权人;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三、合伙企业出资的财产
萤火法务网提醒您,合伙企业财产包括下列财产:
1.公司设立时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可以是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如果是普通合伙企业还可以用劳务出资。
2.公司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收益。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