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名合同和有名合同的区别在哪
无名合同和有名合同的区别:
1.概念不同:
(1)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
(2)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相对于有名合同或称典型合同的一个概念,即在法律、行政法规中未明文规定合同名称和调整范围的合同。
2.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
(1)对于有名合同应当直接适用规定。
(2)对于无名合同,则首先应当考虑适用一般规则。
3.因为无名合同的内容可能涉及到有名合同的某些规则,因此,也可以比照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则,参照合同的经济目的及当事人的意思等对无名合同进行处理。
二、无名合同有哪些
无名合同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类型。那无名合同的类型有,旅游合同、服务合同、肖像权使用合同、家庭教师聘任合同、培训合同、补偿贸易合同、演出合同、港口作业合同等。
萤火法务网提醒您,《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无名合同的管辖
无名合同的管辖:无名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法院,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性质存在争议,民事诉讼法未对此类纠纷的管辖权作出明确规定时,合同履行地应根据合同义务类型,由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款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