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鉴定虚假结果怎么办
1.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如果发现虚假结果,当事人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并对涉及的人员进行处罚。
2.虚假鉴定指的是不依据案件事实证据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是鉴定机构受到不当影响,故意不予受理鉴定并出具虚假理由的退回函。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鉴定作假的处罚措施
对于司法鉴定中的作假行为,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1.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在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将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警告和责令改正。
3.以下情形都将受到停止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撤销登记。
(1)对于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3)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绝出庭作证的;
(4)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4.如果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三、司法鉴定基本原则
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以确保鉴定过程的合法性和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
1.司法鉴定活动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鉴定主体、鉴定材料、鉴定程序、鉴定步骤、方法、标准以及鉴定结果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司法鉴定活动必须坚持独立性原则,确保鉴定活动不受任何外部干扰,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科学性和真实性。
3.司法鉴定活动必须坚持客观性原则,即鉴定结论必须真实、全面,不能有任何虚假或片面性。这是鉴定活动的生命所在,也是保证鉴定结论具有证据效力的基础。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必须根据相关的规范标准来确定,并严格遵守这些基本原则。
鉴定作假后果严重,依法追责不手软。司法鉴定关乎公平正义,你有哪些疑问或建议?在萤火法务网,我们随时为您解答,守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