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有什么区别
仲裁委员会与法院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1.在管辖上,仲裁具有排除法院管辖的特点,一旦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再到法院进行诉讼。
2.受案范围上,仲裁委员会与法院也有所不同。例如,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纠纷在我国是不能申请仲裁的,但法院可以受理这些案件。
3.两者的管理机构也各异,仲裁委的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多为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而法院则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负责审理案件。
4.在程序上,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而法院诉讼则是两审终审。
5.在收费方面,仲裁费用相对较高,且不支持缓交、免交、减交。
二、仲裁委员构成管理
1.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设立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并可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但并非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仲裁委员会的组建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共同完成,并需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登记的仲裁委员会,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3.仲裁协会作为仲裁人员的自律性组织,负责监督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
4.仲裁委员会是仲裁协会的会员,而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
5.仲裁协会还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三、仲裁与诉讼程序费用
在费用方面,仲裁与诉讼存在明显的差异。
1.仲裁费用相对较高,并且不支持缓交、免交、减交。这意味着,对于寻求仲裁解决纠纷的当事人来说,需要承担更高的经济成本。
2.诉讼费用则可能相对较低,并且可能存在一定的减免政策,以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仲裁委员会和法院虽然都是解决纠纷的机构,但它们在许多方面都有明显的不同。如果你对仲裁和诉讼还有更多疑问,或者需要寻求法律帮助,请随时在萤火法务网提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