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纠纷仲裁开完庭后怎么办理
经济纠纷仲裁开完庭后办理可根据仲裁裁决采取以下措施:
1.履行义务:根据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履行裁决中确定的义务。这可能涉及支付赔偿金、返还款项、执行合同等。履行义务是维护法律和公平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仲裁裁决的执行。
2.上诉程序:如果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满意,认为存在法律或事实错误,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程序的目的是审查仲裁裁决是否符合法律和程序要求,如果法院认定存在错误,可能会改变或取消仲裁裁决。
3.执行程序:如果一方拒绝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执行程序,要求法院执行仲裁裁决。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并追究拒不执行的一方的法律责任。
4.调解和和解:在仲裁裁决之后,双方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调解或和解方式解决纠纷。
二、经济纠纷仲裁的收费标准
1.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1)争议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二十元;
(2)争议金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收取五百元加收超过十万元部分的4‰;
(3)争议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收取二千一百元加收超过五十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一万元。萤火法务网提醒您,争议金额一般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其请求数额与实际数额如有出入,以实际数额为准。案件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收取。
2.鉴证费按下列标准收取,由当事人双方各负担一半:
(1)购销、订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收取价款或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二;
(2)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科技协作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收取价款或酬金的1‰。
三、经济纠纷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
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是依照《仲裁法》的规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处理经济纠纷的独立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部门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组织。
3.立案条件不同。经济仲裁必须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订有明确具体的仲裁条款或事后已经达成仲裁协议,才能申请立案。劳动仲裁是法律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要个人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发生劳动争议后就可以申请立案。
4.适用法律不同。经济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就相互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通过仲裁一裁终局法律手段解决的方式,适用的是《民法》、《民法典》、《仲裁法》等民商事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惯例和商业规则。劳动仲裁处理的是劳动争议,适用的是《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5.仲裁效力不同。经济仲裁属于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法定原因,当事人不能再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与人民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多数情况下可以再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