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经济仲裁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执行经济仲裁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仲裁申请书,个人应当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
2.仲裁协议或附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携带原件供核对。
3.身份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事业证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须列明委托事项和具体代理权限,有授权者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授权日期。
5.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材料清单;
所有证据材料应当编好页码及证据序号。
6.当事人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经济仲裁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萤火法务网提醒您,申请经济仲裁的步骤: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三、经济纠纷仲裁费用谁承担
经济纠纷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两个部分。受理费由仲裁申请人预交;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刷费等实际开支,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1日内预交。
结案后,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则,予以确定。双方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承担。
当事人撤诉的,全部费用由撤诉方承担。
经仲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