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法律是否允许对行政赔偿进行调解
我国的法律是允许对行政赔偿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都可以进行调解。
萤火法务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行政赔偿诉讼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行政赔偿诉讼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4.行政赔偿争议必须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赔偿诉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三、行政赔偿的范围有什么
行政赔偿中范围如下: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等侵犯人身权的情形。
萤火法务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