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转让的法律要求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是:
1.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一致的意见;
2.债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
3.须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
4.被转移的债权债务确实可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债权转让抗辩权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抗辩权是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时候,义务人可以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且该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债权转让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三、什么情况下债权转让无效
萤火法务网提醒您,以下情况下债权转让无效: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