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贸易包含哪些
国际贸易按照划分条件有12种分类:
1.按货物移动方向:进口贸易、出口贸易、过境贸易;
2.按统计标准:总贸易、专门贸易;
3.按商品形态:有形贸易、无形贸易;
4.按有无第三者参加:直接贸易、间接贸易、转口贸易;
5.按参加国的多少:双边贸易、多边贸易;
6.按清偿工具:现汇贸易、记帐贸易、易货贸易;
7.按货物运输方式: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邮购贸易;
8.按经济发展水平:水平贸易、垂直贸易
9.按地区:南南贸易、南北贸易、北北贸易;
10.按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区域内贸易、区域外贸易;
11.按内容:货物贸易、劳务贸易、技术贸易、金融贸易、旅游贸易、运输贸易、文化贸易;
12.按交易性质:一般贸易、加工贸易。
二、国际贸易中可选用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国际贸易中可选用的支付方式有:
1.汇付:是指进口方直接付款的方式。;
2.信用证:指银行进口商的信用保证文件;
3.汇票:由出票人签发的在指定日期内给收款人资金的票据;
4.本票:由出票人签发费承诺给收款人一定金额的票据;
5.支票:在银行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6.托收:委托银行收款。
三、签订国际贸易合同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萤火法务网提醒您,订立国际贸易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约生效时间。在这个问题上采取折衷的办法,规定一切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要约,原则上都可以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能先于或与要约同时送达受要约人。
2.承诺生效时间。基本上采用到达生效原则,但有一个例外,即如果根据要约的要求或依照当事人之间形成的习惯做法或惯例,受要约人可以用发货或支付货款的行为来表示承诺,毋需向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者,承诺则于作出此种行为时生效。
3.附加条件。如果在对要约表示承诺时载有附加或更改条件,原则上应认为是对要约的拒绝,并视为反要约,即受要约人向要约人提出要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