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对外担保的规定是怎样的
1.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如果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那么公司的担保行为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3.特别是当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时,这一决策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并且受该决策影响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表决。
二、对外担保的条件
公司对外担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担保人必须是担保人依法在境内外设立、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
2.被担保人不得为连续三年亏损企业,除非其为资源开发类企业,其净资产应为正值。
3.对于担保人本身,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且其净资产与总资产比例不得低于15%。
4.债务人以自身财产为自身债务担保无需批准,但担保履约后追偿所得外汇资金结汇需经外管局逐笔准。
5.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15日内,担保人需到外管局办理登记。
三、担保注意事项
在进行对外担保时,公司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外担保金额不受被担保人的股权投资比例限制。
2.融资性担保项下的主债务资金不得以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借贷等形式调回境内使用。
3.非融资性担保可以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的权限和金额。取消担保人外汇收入要求限制也是需要注意的一点。
4.对于境外机构提供的反担保,应纳入对外担保管理,而为境内机构提供的反担保则不纳入对外担保管理。
总的来说,公司在进行对外担保时,必须遵守《公司法》的规定,并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公司也需要注意一些担保事项,以避免可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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